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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实践调料“的公益慈善信托理论探讨

2015/9/19 21:35:14   网上收集   城市网

  你以为中国还是仅仅在纸面上讨论公益信托么?深圳已经燥起来了?

  2015年9月19日,由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组委会主办,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承办的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公益慈善信托专题研讨会,在深圳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来自日本、香港的国际专家与国内政界、学界和实务界人士,围绕公益慈善信托的国际立法实践与深圳改革路径选择的议题展开激烈讨论。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内务室主任于建伟;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香港大学信托法副教授李颖芝;日本公益法人协会会长,日本公益信托之父太田达男;Matthew Turnour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慈善法协会主席,Neumann &Turnour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laudia Ling;中伦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刘柏荣;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平安信托私人财富产品部副总经理康朝峰;长安信托家族与公益信托办公室负责人上官利青;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李清杰;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杨钦焕;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潘江雪;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选国;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章高荣;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黎颖露等嘉宾与会。

  公益慈善信托研讨会的缘起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作为开场致辞的主持人开宗明义,他指出本次研讨会是在深圳市民政局的支持和推动下召开,希望与同行、监管部门和外宾的一起探讨公益慈善信托在立法中和实践中遇到的障碍,并从互动、交流中产生新的知识以指导实践。

  侯伊莎局长在开场致辞中表示,通过公益慈善信托的机制,可以将从经济建设获取的利润配置到社会建设和公益慈善事业中来,从而建立公益+的生态系统。否则,公益慈善事业仍是低水平的发展,缓慢的发展,不够科学、原生态的发展,离现在的公益界和扶贫济困,离人民对公益的期待是相差甚远。公益慈善信托制度的建立,能让我们公益慈善事业能和各行业加在一起。

  王振耀院长在开场致辞中阐明,信托是慈善中最有影响力的内容之一,属于真正全世界的慈善,没有掌握信托的慈善是走不远的。中国现在的公益慈善信托有立法,但是没有形成行动性的机制,没有形成互动型、不断生产新知识的一套机制。在观念层面,整个大陆社会对公益信托还相当不了解,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2014年中国公益慈善信托创历史新高

  全天会议分为四个环节,第一环节由黎颖露副主任概览性地介绍中国公益慈善信托立法与实践状况。她指出2014年公益慈善信托数量创历史新高,然而税收桎梏仍未解决。

  香港慈善信托受托人范围广阔,2015年日本公益信托开始新的改革

  第二环节,专注于研讨境外公益慈善信托制度发展现状及改革趋势。李颖芝副教授论述了香港慈善信托制度,慈善组织架构、慈善税收优惠、慈善法的发展趋势以及慈善信托受托人类型及义务;她指出在香港,个人、慈善公司、金融机构或信托公司都可以作为受托人,受托人要承担审慎行事,避免利益冲突,信托资产账户独立等义务。Claudia Ling详述了华懋慈善基金诉律政司司长的案例,引发了与会嘉宾的热烈讨论。太田达男会长作为日本公益信托之父,从历史沿革的角度解读了日本公益信托的发展。早在1922年,日本就已经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然而,由于政府立法时粗疏,缺乏关于如何设立公益信托的实施细则等必要准备等原因,造成在长达50余年的时间里,公益信托在日本一直遇冷。直到1977年,日本两个历史性的公益信托才获得批准。2015年4月,日本法务省成立“公益信托改革委员会”,就公益信托的主管部门、认定条件、内部治理结构、委托人监督权和受托人资质等争议焦点进行研讨并形成建议以提交国会。

  信托公司作为公益慈善信托面临多重困境,基金会作为公益信托受托人实践初探

  第三环节,集中介绍境内公益慈善信托实践案例探索与挑战。来自信托公司的张海、康朝峰、上官利青和李清杰介绍了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实践案例;潘江雪和刘选国则从基金会的视角,探索基金会作为公益慈善信托受托人的可能。

  第四环节,聚焦于深圳慈善信托试点热点问题。公益信托长期存在的焦点问题,包括“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公益信托税收优惠等问题在深圳公益信托试点方案中得到回应。

  嘉宾发言过程中 “火药四起”,参会人员可以随时“挑战”发言嘉宾,关于信托法律关系和捐赠法律关系等理论和实践交织的问题“交锋”不断。 同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信托和捐赠法律关系的不同解读,也造成会议现场“对战”不停。

  从深圳公益信托试点开始,公益信托制度已经从是否需要引入的问题转向到如何合理设置法律制度以保障公益信托良性运作的问题。在总结致辞中,于建伟主任希望通过跨界、跨法域的交流,从深圳试点开始,以点带面,以期在国家层面完善公益信托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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